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批示精神,推進實施《中國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(2016-2050)》、《全國足球場地設施建設規劃(2016-2020)》(以下簡稱“兩個規劃”),全面完成全省足球場“十三五”規劃任務,根據《湖南省2019-2020年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實施方案》(湘發改社會〔2019〕575號,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要求,結合全省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實際,制訂本方案。
一、專項設置的必要性和依據
(一)必要性。一是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建設的需要。推動足球場地設施建設,落實好“兩個規劃”,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、夯實足球發展基礎、建設體育強國的重要舉措,也有利于激活社會資本投資活力,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,推動形成強大國內市場。二是貫徹落實國家部署的需要。根據“兩個規劃”的實施情況,2019年5月,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體育總局等部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,部署進一步落實足球發展規劃、加快足球場建設。省政府高度重視,桂英副省長、彭翔副秘書長多次組織省體育局、省發改委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,要求加快推進我省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工作。三是完成“十三五”規劃目標任務的需要。按照“兩個規劃”,我省到2020年須新建社會足球場地1000塊。截至2019年底,我省共建成478塊,任務非常艱巨。
(二)設立依據。國家發改委、國家體育總局等六部門印發的《進一步加強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和推動足球中長期發展2019-2020年工作要點》要求,各地要建立項目儲備庫,明確分年度建設目標任務、時間進度、責任主體,落實資金渠道,抓好項目建設,確保工程質量,為社會足球場地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。《湖南省2019-2020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實施方案》明確,通過爭取中央資金支持,加大地方財政資金投入,引進社會資本等渠道多方籌措建設資金。
二、設置目標
在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的同時,設置本專項安排資金予以補助,吸引社會力量建設和運營足球場地設施,激勵市州全面完成“十三五”規劃任務,實現“三提升”“兩下降”“一滿意”的目標。即場地數量、尤其是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數量明顯提升,利用率明顯提升,運營主體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升;項目主體建設運營成本下降,服務價格下降;人民群眾滿意度提升。
三、項目遴選原則
(一)遴選范圍:2020年1-5月建成的社會足球場。
(二)遴選條件:
1、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,選址布局合理。
2、項目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,已履行相關審批(備案)手續。
3、項目已建成,有現場圖片和影像等佐證資料。
4、原則上只支持7/8人制和5人制足球場。
5、原則上不重復支持,對已納入“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試點城市和重點推進城市”支持的社會足球場,以及已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、省預算內資金的社會足球場不予支持。
6、項目數量限定為《實施方案》明確的各地的建設任務。
四、建設要求和補助標準
(一)建設要求。足球場建設應符合《實施方案》和《湖南省社會足球場地設施技術標準》相關要求。
(二)補助標準。對7/8人制和5人制足球場,原則上分別按40萬元、20萬元的標準予以定額補助。
五、支持方式和規模
(一)支持方式。采取以獎代補或定額補助方式,鼓勵各市州加快建設進度提前建成,盡量多的完成建設任務。
(二)專項額度。共計4000萬元。鼓勵各地通過財政資金、體育彩票公益金等多種渠道配套支持。
六、申報和安排程序
嚴格按照《省發改委項目資金申報及安排管理實施細則》(湘發改投資[2015]317號)、《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》和實施方案等要求,對項目進行審核確認,提出項目和資金年度安排方案;然后按程序提交主任辦公會審議,并在委門戶網站公開公示;項目資金安排后,項目單位要接受評估督導和審計檢查。
(一)組織申報。根據總體進度,適時分批組織市州發改委申報。
(二)市州篩選。根據申報原則和條件要求,市州組織篩選項目后上報我委。同時提交以下材料:一是市州發改委申報文件;二是項目基本情況說明,并附項目審批、核準或備案文件,及相關審批附件等;三是項目建成后的現場圖片和相關影像資料;四是項目單位出具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;五是其他資料。
(三)審核確認。根據《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》和本專項實施方案要求,對項目進行審核確認,提出項目和資金安排方案后按程序報審。嚴格執行《關于進一步規范項目安排信息比對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(修訂版)》(湘發改投資[2018]1045號)有關規定,不得重復安排。
(四)公示下達。對擬安排的項目,按規定程序公示3個工作日,無異議后下達投資計劃。
七、監督管理
(一)加強監管。相關市州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,以及足球場建設的主體責任,按要求開展日常監管,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,規范項目建設行為,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。
(二)接受監督。項目單位應積極配合評估督導和監督檢查,如實提供與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情況,不得銷毀、隱匿、轉移、篡改或無故拖延、拒絕提供有關資料文件。
(三)定期調度。省足球改革發展領導小組定期調度,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問題和困難,督促加快項目建設。
(四)現場督導。適時組織開展現場督導,實現項目監管的全覆蓋,充分發揮省預算內資金的引導帶動效應。